周绍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支持贵州省等地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关于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支持推进力度。
一、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在“十三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研究起草“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指导各地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分区分类组织推进。
一是合理确定任务目标。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指导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省份,根据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完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将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重要治理方式,对污水治理成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二是因地制宜确定治理路径。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等,指导各地考虑区域差异和农村特点,根据排水去向等,合理确定排放标准,选取适宜的污水治理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有条件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度高、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位置偏远、居住分散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可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鼓励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地区,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生态环境部印发《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选择3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探索建立典型地区可复制推广的治理模式机制。通过在生态环境部新媒体开设“走进美丽乡村”专栏等方式,推广各地实践经验。
二、关于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为缓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短缺难题,我部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保障。
一是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支持引导地方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标准化合同文本,研究修订PPP操作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强化项目规范实施的制度支撑,同时严格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三是强化中央资金项目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指导各地按照集中连片推进方式申报项目,推动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形成典型治理模式。通过举办全国现场培训班、线上交流、实地指导等,组织专家对贵州省等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和实施进行指导,提高项目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
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动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等地区探索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充分考虑贵州省等西部地区实际情况,建设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加强对基层的帮扶指导,提升科学治理能力。
二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细化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要求。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支持典型地区,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机制,规范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水平,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予以支持。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切实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规范用好绿色金融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