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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69号建议的答复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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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环境修复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土壤污染防治实际统筹使用。根据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未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支持”。
  “十三五”期间及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1.9亿元,资金安排位居全国首位。截至2021年,湖南省实际安排给株洲市约1.6亿元。建议株洲市就清水塘老工业区积极申报项目,协调湖南省有关部门加大对清水塘老工业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清水塘区域污染地块土壤修复与风险防控工作。
  2020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基金总规模12亿元,其中首期规模为3亿元。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投资有收益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多元化筹资的渠道。该基金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建议株洲市积极向湖南省有关部门申请。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湖南省及株洲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予以支持。
  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保障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我部历来高度重视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先后开展七批次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包括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以下简称EOD模式)等。为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缺乏资金来源渠道等瓶颈问题,2020年9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向各地征集EOD模式试点备选项目,经审核,确定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核心区综合开发项目等36个项目开展EOD模式试点。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正在推进落实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绿色金融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于与风险管控、修复有关的项目,法律未予以禁止。
  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符合EOD模式内涵要义。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EOD试点,积极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环境治理开展试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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