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红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国家重要水源地通行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危化品运输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且近年来呈总体上升趋势。对此国家高度重视,相关部委积极研究制定危险货物公铁联运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法规标准体系,开展事故高发路段风险评估试点,促进危险货物安全便利运输。汉中市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域内高山林立,水系纵横,坡陡弯急,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亟需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赞同您所提关于优化危化品运输方式,防范突发事故污染水环境的有关建议,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将褒河水库及汉江流域划定为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显示,截至2020年底,汉中市在汉江流域共建立6个县级及以上地表水水源地,均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5年,汉中市人民政府拟将石门水库(褒河水库)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并将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上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查,鉴于拟划定区域内存在危化品运输通道、旅游餐饮等诸多环境问题,省政府复函未予列入。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一是2019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布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一)城市(含县城)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人流密集场所、居民生活区;(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景区、自然保护区;(三)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隧道群、桥隧相连路段及水下公路隧道;(四)坡长坡陡、临水临崖等通行条件差的山区公路;(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二是2020年,国务院安委会先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要求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隧道、桥梁、高速匝道、坡长坡陡、临水临崖山区路段以及穿越人员密集区、重点景区路段,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地方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和道路,科学制定禁止或者限制通行措施,并采取加大路上执勤力度等有效管控手段,确保实施到位。三是目前我部正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将汉中市汉江段纳入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提出建立健全跨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机制,建设平安水源区要求。四是陕西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管控,例如《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报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统筹发展与安全,督促指导地方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严格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管控要求,坚决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发展底线。
二、关于优化危化品运输方式,有效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突发事故污染水环境
实施公铁联运是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防范化解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危险货物公铁联运发展政策环境。一是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不同运输方式在票据票证、运价计算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等方面的衔接,明晰推进危险货物多式联运的工作举措。二是2018年,参照《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等国际规则,交通运输部制订发布了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明确了3000多种危险货物的运输条件,以及禁止通过道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种类和范围,推动实现我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品名、编号、分类及运输单证等与国际接轨,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提供支撑。三是应急管理部在《“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中明确提出:“研究优化危险化学品最优安全运输体系建设,科学设置运输通行管控措施,完善隧道、闸坝通行安全管理制度,畅通长距离、大宗危险化学品运输通道”。
为减轻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次生环境影响,2020年,我部专门选取陕西省汉中市开展了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高发路段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目前,已完成对汉中市危化品运输及敏感点等资料分析,初步评估出高风险等级路段。2021年4月,我部下发《关于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的通知》,指导各地推广“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经验,开展流域环境风险源、敏感受体及环境应急设施调查与分析,摸清危化品运输道路等环境风险源,结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研究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应对方案,形成“一河一图一策”,提高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深化危险货物多式联运政策研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铁路货运品名、包装、场站及运输技术要求等标准制修订,促进与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其他运输方式及国际联运规则的有效衔接;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道施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政策优化等工作,指导地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危化品铁路运输和公铁联运;协助指导汉中市继续做好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高发路段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