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汉江中下游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作。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南阳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要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中线水源区及汉江中下游政策支持力度。您提出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等建议十分必要,对于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处秦巴山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率先对该区域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并逐步实现区县全覆盖,2011年还将水源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作为特殊支出纳入测算范围,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有效调动水源区保护水质的积极性。2013年,我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与水源区对口协作工作机制,组织北京市对湖北省开展协作帮扶。为促进汉江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地区给予财力性补助的通知》,给予汉江中下游地区共计30亿元阶段性财力补助。
2016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财政部会同我部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中央财政给予奖励。2018年至2020年,累计安排湖北省奖励资金15.81亿元。2021年,我部配合财政部等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4年长江主要一级支流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标。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相关地方可就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进行协商,探索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共抓大保护工作格局,我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二、关于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修复
“十一五”以来,我部将汉江流域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范围,将丹江口水库纳入“新三湖”(白洋淀、洱海、丹江口)重点治理,在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部正在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将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列入长江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进一步突出流域特色,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谋划提出继续加大汉江流域干、支流水污染治理力度,打造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形成江河湖库生态安全屏障等措施,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中央资金支持方面,我部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地区支持力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对湖北疫情严重地区实施重点帮扶,指导加强医疗污水及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监管。2016年至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累计支持湖北省51.05亿元,其中截至2021年5月底已分解到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26.12亿元,有力支持建设了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沙洋县长湖湖滨带生态治理等一批项目。下一步,我部将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原则,指导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扎实推进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三、关于开展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估,防范化解调水工程水生态环境风险
国家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对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影响,在中线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了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部分闸站改造和局部航道整治工程等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您提出的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等建议,对于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我部印发对《引江补汉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从“生态优先、兼顾公平”角度进一步比选论证工程方案,既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取水需求,也兼顾汉江中下游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建议对《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开展评估与修编,系统研究工程实施对包括汉江中下游在内的相关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建立健全流域联合调度机制,优化引水过程,以减缓相关影响。目前,我们正贯彻落实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协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与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
此外,我部高度重视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5年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正在开展前期论证工作,我部将持续跟踪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指导与服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