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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31号建议的答复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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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尽快将抗生素污染物纳入水质监测范围的建议”,由我部会同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水体抗生素污染物监测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环境中抗生素监测工作。一是建立检测方法。2013年起,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抗生素监测基础研究工作。通过实施我国抗生素抗性基因污染的检测方法、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项目,建立典型抗生素在水、气、土壤中以及生物体内抗性基因定量表征标准方法。开展水体中抗生素检测方法研究,初步建立了四大类19种抗生素检测方法体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介质中氯霉素和磺胺类抗生素检测方法的应用验证和完善,修订《海洋监测技术规程》中抗生素检测方法。二是开展监测调查。生态环境部2016年、2017年起分别在白洋淀流域、太湖流域开展抗生素筛查及生态风险评估,2018年开展了长江流域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污染调查与生态风险评估。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各流域地表水中均有药品及个人护理品被检出,但浓度水平均较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波兰等国家报道的检出浓度水平基本处于同一数量级,均以纳克/升(10-9g/L)的较低浓度存在,远低于抗生素对生物产生毒性的临界水平(10-3g/L)。
  当前,饮用水中抗生素水质基准和水质标准值的制定尚处于研究阶段,暂不具备将抗生素纳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的监测能力和数据基础。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结合有关科研成果,建立和完善抗生素类污染物的环境监测标准;继续组织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抗生素类污染物的试点调查监测,加强对环境中抗生素的种类、来源、污染水平和分布特征的研究,为开展抗生素类污染物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提供支撑;积极推进有关水质基准和标准研究,待时机成熟后,推动抗生素指标纳入相关标准。
  二、关于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十分重视环境抗生素和抗性基因污染防治领域科技工作。“十一五”以来,通过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设置“制药行业全过程水污染控制技术集成与工程实证”等系列课题,开展制药行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体系和防治方法、生物修复以及残留抗生素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究,为抗生素处理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重点专项,部署“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品及其综合应用技术研究”“重金属抗生素等有害物质检测技术研究”“农田抗生素污染及抗性基因增殖扩散机制”等课题,开展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品制剂创制、农田抗生素污染防控、畜禽重要寄生虫耐药表征与产生机制、畜禽重要病毒耐药性产生和形成机制及重要兽用药物的体内代谢与环境迁移规律等研究。通过“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围绕水资源与水生态安全、持久性污染物归趋、流域及土壤环境中抗生素和抗性基因的来源分析与清单调查、环境过程与传播机制、健康效应与风险评估等,部署开展场地抗生素及抗性基因环境行为与健康风险研究等相关项目,开发针对高风险抗性基因的移动组高通量定量芯片,建立高风险抗性基因的筛查方法及监测技术,建立量化评估污染场地抗生素和抗性基因健康暴露风险的表征技术体系,为环境抗生素和抗性基因污染修复及调控夯实科学基础,也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奠定了相关工作基础。
  下一步,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将通过“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及抗生素等污染治理研究工作,开展针对抗生素等污染物的深度处理工艺研发,为水体抗生素污染协同治理、河湖生态系统功能修复及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等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通过“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病原学与防疫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布局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关键技术研发、新型抗菌药物与治疗手段筛选平台构建、病原宿主共进化驱动机制研究、儿童重症感染性疾病精准诊疗与应用等研究方向,开展抗生素相关研究。
  三、关于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并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每年印发专门文件,着力解决抗菌药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制定技术规范。相继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替加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等技术规范,持续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水平。三是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监测体系。2005-2008年,相继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截至目前,“两网”的成员单位分别达到3500余所和1500余所。四是实施国家行动计划。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主要措施,要求各地制订并实施本地的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抗菌药物综合管理力度。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兽用抗菌药治理、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多措并举、抓实抓好。一是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管理。严格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针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做到达标排放。二是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退出管理。制定出台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经营、进口除中药外的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并于2020年底全面停止使用。组织实施兽药风险评价,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陆续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非泼罗尼、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三是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自2018年启动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来,已有3批316家畜禽养殖场开展减抗试点工作,已公布148家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的试点养殖场名单。根据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兽用抗菌药和进口兽用抗菌药销量统计数据,自2014年以来我国兽用抗菌药使用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加强抗生素污染环境监管。一是严格准入管理。生态环境部制定《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对制药企业的选址和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存在生物安全性风险的抗生素制药废水,应进行预处理以破坏抗生素分子结构”。二是加大环境风险管控力度。将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渣、废弃的抗生素等废药物、药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妥善处理处置。2020年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完善排放管控要求。出台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等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发光细菌急性毒性指标,管控抗生素排放。
  下一步,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减少抗菌药物对水环境的污染。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行动,严格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梳理形成不同畜禽品种养殖“减抗”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将组织编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将抗生素作为一类新污染物,研究制定相关治理措施。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卫生健康委积极组织全国性宣传,于每年11月第三周开展“提高抗菌药物认识周”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向公众宣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农业农村部创新兽用抗菌药使用宣传,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举办线上线下活动,指导提升养殖环节规范用药水平。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联合举办了“2020年提高抗菌药物认识周”活动,播发《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 中国在行动》宣传片,在行业内外、国际国内获得广泛好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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