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新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水平建设‘生态运河’服务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大运河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伟大工程,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文明,承担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任务,衔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江苏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您提出的高水平建设“生态运河”等建议,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宝贵遗产,深化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做好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做好两大规划的衔接,构建工作协调机制
2020年8月3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着力推进大运河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力求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落实2021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水利部正在组织编制《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治污规划》,谋划沿线水质保护及治污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东线输水沿线污染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回用与风险管控等水平。如您所述,相关部门正将上述规划统筹衔接,系统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文化展示、遗产保护、河道水系修复等功能,协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战略安排,努力把大运河打造成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运河”。
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下,着力推进大运河通水和航运提升、生态空间管控、文物立法等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问题,务实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同时,指导大运河沿线8省(市)相应建立工作机制,编制出台分省实施规划,形成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此外,2020年1月,我部联合水利部印发《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指导意见》,指导上下游地方政府建立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已推动长江流域干支流19省(区、市)签订33份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在探索全流域治理保护机制方面,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我部优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整合组建了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负责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方面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实现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
二、关于设立大运河文化带与长江经济带融合发展示范区
近年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深化治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大规模削减。特别是2002年,江苏省制定《南水北调东线水源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划定保护区总面积3726平方公里,涉及扬州、泰州两市;2013年,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在东线沿线划定清水通道维护区,构建区域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实施分级管控,扬州市还明确了江都东线源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十三五”以来,按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北苏中地区生态保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开启江淮生态大走廊、苏北苏中生态保护网建设探索,上述措施为打造东线沿线清水廊道、保障调水水质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扬州市是长江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交汇点城市,您提出的在扬州设立大运河文化带与长江经济带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对于统筹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江苏省和扬州市可在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大运河文化带与长江经济带融合发展探索,借助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优势,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摸索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融合发展成功经验,我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三、关于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加强核心监控区管控
在严格空间管控方面,自然资源部指导大运河沿线8省(市)制定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细化核心管控区、滨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从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空间形态与风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和用途管制。我部制定了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江苏等省编制印发“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长江流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类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强化“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十三五”期间,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大运河沿线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资金31亿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61平方公里,坡耕地综合整治36.6万亩,有效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启动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其中支持江苏省4个县,统筹推进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污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同时,在全国布设了241个农田氮磷流失国控监测点,其中支持大运河沿线江苏、山东、河北等省28个,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在强化统防统治方面,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工作,在150个重点县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并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支持江苏省14个县(区),集成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
在土壤修复方面,农业农村部会同我部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原则,指导各地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情况,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类,在轻中度污染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改造提出相关要求,编制五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大运河沿线城市和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大运河沿线城市污水处理规模近5725万立方米/日,建成污水管网14万公里。2019-2020年底,大运河沿线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近6537个,消除设施空白区约350多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大运河沿线3500多个建制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比例达到73%。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正在编制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完善扬州市等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动人工湿地和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推进滨水生态空间建设,全力做好《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贯彻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好保护传承弘扬大运河文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