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彪等3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中医药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药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云南生物多样性高度丰富,素以“植物王国”“动物王国”著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特别是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就持续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通过多种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通过中央部门预算、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等多种渠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如安排资金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相关能力建设,通过林业草原等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等保护。其中,2020年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云南省82亿元,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天然林全面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森林资源管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及湿地等生态保护,为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工作。目前,完成了景洪、勐腊、勐海等17区县(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共调查记录高等植物、哺乳动物、鸟类、两爬类、昆虫、水生动物、大型真菌等各类生物物种6538种,发现新种49个,中国新纪录种22个。布设鸟类观测样区20个,共观测到鸟类20目78科546种。编目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516条,新发现2种没有记录的传统文化和6种与植物文化多样性保护相关的传统知识。
三是支持云南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工作。2018年,云南省颁布了全国首部省级生物多样性地方性法规即《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同时,推进云南省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监管工作,指导西双版纳州推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开展州级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示范,推动部分企业与当地社区达成获取与惠益分享协议,探索资源保护者与使用者的互利共赢模式。
四是针对中医药资源开展普查,摸清云南中医药资源状况。持续支持云南129个区县(市)实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目前,记录物种10566种,采集蜡叶标本7.6万份,获取相关影像资料90万余份,调查发现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医药知识条目248条。支持云南建立51个中药资源监测点,并指导出版了中药资源保护与发展方面相关专著31部。
五是支持依托生物多样性优势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指导并支持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石林彝族自治县等1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云南腾冲市、红河州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等5个地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足优良自然生态本底和丰富生物资源,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转化。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深入推动生物多样性跨境联合保护工作,努力建设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示范区;腾冲市深入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产业经济协调发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圈”,被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列为A级保护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依托当地丰富的生物资源,发展峡谷特色生态产业,探索出了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脱贫”的生态脱贫之路。
下一步,将结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的独特性,针对性地加强对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与支持。
一是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云南生物多样性工作的支持力度,关于“设立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从严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等精神,在目前已有相关资金渠道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已明确表示在中央层面暂不宜新设立专项。
二是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过程中,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持续吸纳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参与务工,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增加人均收入,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同时,为促进中医药资源可持续利用,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要加强和规范中药新药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要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严格限定使用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加强开展新药资源评估,为云南中医药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云南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高度重视云南生物安全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提升管护能力,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下一步将在云南省高黎贡山地区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掌握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入侵生境和危害,评估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是积极引导生物多样性绿色发展。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扩规模、丰品种、调结构、降成本、提质量、拓市场,充分挖掘林草等生态产业发展潜力,提升优质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形成各具特色、可持续的生态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生物资源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利用生物资源,推动发展野生生物资源培育利用等绿色产业,不断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探索依托生物资源优势助推绿色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试点示范建设,总结归纳成功典型,做好推广。继续推动地方层面加快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进程,有效保护当地重要的生物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总结并推广西双版纳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试点示范成果经验,持续指导推进州级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开展试点示范,合理开发利用生物遗传资源,彰显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公众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大对地方的培训力度,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成功案例,引导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