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有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部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截至目前,我部共命名四批2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力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高,培育出一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样本和先进典型,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关于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我部大力支持四川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温江区、金牛区、蒲江县、金堂县、大邑县,巴中市南江县,眉山市洪雅县,绵阳市盐亭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雅安市宝兴县,乐山市峨眉山市,南充市仪陇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等14个市(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四川省甘孜州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在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部将继续支持和指导甘孜州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我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进行修订,并启动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评选工作。建议甘孜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要求和管理规程,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二、关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2亿元支持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加大对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四川甘孜州城市和县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9万立方米/日,已建成污水管网408.5公里,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为79.7%和38.4%。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有关地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加大对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