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春风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路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进展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我国正在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广泛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展大量基础研究工作,多次组织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以及重点行业协会专题座谈研讨,深入分析地方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现状和趋势、峰值目标制定、达峰判定依据、达峰基础数据等,并形成研究成果。开展了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培训。同时,我们也启动了碳中和战略研究相关工作,会同相关研究机构对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重点任务、重点行业、关键技术、重大政策、重大制度开展战略研究。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目标的制度保障和重要抓手,是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将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推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有关省(区、市)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本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相关规划,实现国家对地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预算管理。
下一步,围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们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达峰。落实碳强度降低的约束性指标,强化目标导向作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将达峰相关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强化监督考核。
二、关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
长期以来,在我国自身能源禀赋下,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传统能源安全观里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存在疑虑,但煤炭带来的大气污染和碳排放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既不符合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势,也不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要求。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而且是本国可以掌控的、不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影响的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对外来能源的依赖,实际上是更好地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下一步,在新的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下,我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控煤措施,包括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大力推进以电代煤,有序推进以电代油,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先进技术和产业。推进电力系统转型,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交易和调度机制。
三、关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情况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2011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试点范围内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趋势。在总结试点经验、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经验基础上,我们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技术规范体系、综合能力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近期,又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及《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基本完成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并组织开展配额预分配和系统运行测试工作,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持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推动出台《条例》,研究修订发电、石化等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国家标准,完善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体系。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CCUS发展,组织开展CCUS相关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据有关机构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实施的CCUS示范项目合计规模达到310万吨,为CCUS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2019年8月,我们推动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下成立了CCUS专业委员会,有效整合国内主要机构的研究力量,围绕CCUS开展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的研究,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与交流,促进试验示范的大规模推广与应用。“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项目示范”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CCUS发展路线图,深入开展相关技术、政策和商业化模式研究,开展规模化、全链条CCUS试点示范,加快推进CCUS技术的研发、部署和应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