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新疆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紧组织制定碳达峰路线图,分阶段实现碳达峰目标
各省(区、市)是落实碳达峰目标责任的重要责任主体,推动各省(区、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行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基本情况存在差异,应有不同的“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我们赞同您关于不同区域应当制定差异化碳达峰路线图和重点任务,分阶段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相关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编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订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相关保障方案,下一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试点示范工作。我部也将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试点、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地区将低碳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加快构建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同时,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也将统筹低碳发展和能源电力保供工作,避免出现各地、企业无序和攀比制定“减碳”目标导致影响能源电力供应安全问题发生。
二、关于进一步细化完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机制,明确相关顶层设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2018年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目前,全国碳市场采用碳强度控制的基本思路分配配额,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由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配额分配方法,省级层面按照统一方法向企业分配配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优化完善配额分配方案,确保有关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开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
三、关于尽快重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并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2012年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截至2021年7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量约3.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26.72亿元。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下一步,我部将抓紧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