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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23号建议的答复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9-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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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由我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洋基础学科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等建议,对助力海南省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区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借鉴吸纳。
  一、关于加强海洋基础学科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
  您建议教育部帮扶指导海南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增设海洋基础研究相关专业,建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在海南省设立海洋领域专业研究机构,相关部门均进行了认真研究。
  教育部积极加强涉海专业建设,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能力,加大涉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成立高等学校海洋学科类、海洋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海洋科学类、海洋工程类等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的依据。二是创新海洋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模式,认定厦门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等2个海洋科学类拔尖基地。三是加快涉海课程建设,发布实施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文件,部分高校涉海课程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四是积极推动涉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海南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海南大学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有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与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先后于2018年12月、2021年4月与海南省政府签订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提升海南省海洋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和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智库,围绕海南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特色产业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学观测研究站。二是在师资等方面支持海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和科研人才开展挂职交流等,支持海南选派生态环境系统科研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三是组织海南省信息化部门参与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专题研究,支持海南省开展污染源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研究,推动海南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部省平台对接,指导支持海南省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自然资源部积极支持海南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支持高校进一步加强涉海人才培养工作,聚焦海洋科学等基础学科,加快优化专业设置,助力涉海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落实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提升海南省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并指导和推动海南省在海洋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然资源部将继续积极支持海南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关于支持以潟湖、海湾为突破口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诚如您所言,潟湖、海湾等作为半封闭水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需要系统性、连续性和全局性的解决方案,需要加大治理力度。
  目前,中央财政主要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入海污染物治理工作,通过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在已有相关项目基础上设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管理,用于支持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入海污染物治理等工作。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将“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纳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
  2021年3月,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定了2021年度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中,海南省万宁市和儋州市申报的项目获得中央财政3.5亿元的资金支持,两地可结合实际,统筹开展潟湖环境治理相关工作。此外,按照现有规定,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地方从中央项目储备库中自主择优选择项目,海南省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中央或地方资金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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