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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23号建议的答复

2021-07-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7-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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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荣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三江源地区清洁供暖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部积极支持青海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将清洁取暖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和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民生保障。2020年以来,我部配合财政部下达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4.46亿元,青海省可统筹规划,利用专项资金做好包括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及散煤治理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以下简称四部门)率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已基本完成。2021年,四部门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范围,北方地区各省份可分别报送3个城市,通过竞争性评审,青海省海西州进入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青海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建立健全保障农村清洁取暖持续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支持三江源地区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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