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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63号(资源环境类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7-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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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点任务,是推进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和有力抓手。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安排部署,开展系列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2015年,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编制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津冀三省市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中央要求,2013年和2016年分别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升级为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生态环境部组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并联合京津冀三省市印发《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津冀地区“自上而下、共同协作”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逐步形成。
  (二)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一是实现区域性环境保护标准与法规新突破。2017年,三省市联合发布首个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建筑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2020年,三省市同步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二是创新区域协同共商机制。三省市相继签署《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通武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等重要文件。三是探索构建跨省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京冀两地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津冀两地签订《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四是建立健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三省市联合签署《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定期开展联合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三省市联合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每年联合发布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年度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连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二是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9-2025年)》,推进京津冀地区水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三是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印发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四是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京津冀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
  (四)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一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加快区域生态屏障建设。相继签订《北方地区大通关建设备忘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一系列区域合作协议,推进张家口“两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推动张承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三是开展京津冀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促进白洋淀地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经过努力,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京津冀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1%,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58.5%。119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64.5%,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天津和河北纳入“消劣行动”的入海河流断面平均水质优于V类标准。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有效管控。2021年1-5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1%。京津冀地区197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60.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3.9%,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京津冀地区进一步加强统筹合作,充分发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强化污染共治、着力生态共保,精准科学依法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关于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
  我国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已多次组织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清华大学、发改委能源所等机构以及重点行业协会座谈研讨,分析地方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现状和趋势、峰值目标制定、达峰判定依据、达峰基础数据、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库等,安排专项资金、形成专题报告、下发《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多份专报信息、行业研究报告、地方梯次达峰初步方案等。同时,组织召开了碳中和战略研讨会,广泛听取不同领域对实现碳中和愿景的考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强化对地方开展达峰行动的政策和技术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和推动重点领域达峰工作,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达峰与宏观经济、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协同发力。继续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推动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开展碳中和试点。加强落实达峰行动方案的评估考核,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三、关于完善碳金融体系,提高京津冀碳排放权市场活力
  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我国试点碳市场已成长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试点地区探索实践了包括碳配额质押贷款、碳配额回购、碳债券、碳基金等在内的碳金融产品创新。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
  为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10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气候投融资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力争年内尽早启动上线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将以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导向,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模式创新和地方实践为路径,加快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也将引导相关地方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碳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
  感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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