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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70号(资源环境类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6-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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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孜规·阿优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疆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的提案”由我部、自然资源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一是加强人才支援。“十三五”期间,按照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组织部机关干部和部属单位专业人才共16人参加援疆工作,积极发挥政策帮扶指导和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推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提升;每年接收2至4名新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到部机关学习锻炼,促进部机关与新疆自治区干部互动交流。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为支持新疆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2016-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新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计17368万元。共计实施农用地源头防控及修复、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及管控修复、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类项目106个。2021年第一季度,中央财政下达5521万元用于新疆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您提出的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双方有关人员交流学习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为落实您的建议,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2021年已接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1名同志到我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挂职锻炼。我们也完全同意接收新疆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学习,具体事宜可由派员单位和部土壤中心确定。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新疆工作总目标,全力支持新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的新疆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8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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