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诚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长江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水生态产业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长江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是长江黄河流域的核心地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长江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深入研究水生态空间的环境承载量以及需要改善的领域
为评价区域水环境承载力现状,判定水环境承载状态,识别水环境污染的重点区域和时段,2020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市、县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编制评价报告。目前,包括长江黄河流域上游地区在内的31个省(区、市)均已结合当地实际,对2019、2020年的水环境承载力开展了评价。相关成果纳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关于以长江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水生态环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发展关联产业
坚持规划先行,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探索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环保产业开发一体化实施。2020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向各地区征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备选项目。经审核,确定乌梁素海全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36个项目开发(EOD)模式试点。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明确提出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保障用水水质。目前,包括长江黄河流域在内的全国1544个水产养殖主产县发布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健康养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绿色金融对生态环保的精准支持,以规划为引领,推进长江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水生态保护,推动形成生态、产业良性互动局面,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