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孟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响应‘碳达峰’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加快碳排放遥感监测体系建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中国气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天基探测系统弥补地面不足
中国气象局按照世界气象组织的统一规范,开展地面温室气体观测业务,并于2009年起开展卫星遥感温室气体探测相关技术储备与规划。2016年以来,中国气象局先后在全球二氧化碳科学探测试验卫星、风云三号D星、高分五号上搭载了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探测载荷,积累了大量卫星温室气体探测科学数据,为进一步开展我国卫星温室气体的高精度遥感探测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月,中国气象局成立了“温室气体和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加大碳综合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下一步,中国气象局将持续加强国家天基温室气体监测能力,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发射高分五号02星,搭载被动光学温室气体遥感探测载荷,发射大气环境监测卫星,搭载全球第一台主动激光雷达二氧化碳探测载荷,两颗卫星组网将在全球第一次实现温室气体主被动联合探测。此外,中国气象局将在风云三号H星上搭载温室气体业务探测载荷,并研究在下一代风云六号静止气象卫星搭载温室气体载荷。空间基础设施规划中的高精度温室气体综合探测卫星还将搭载主被动温室气体探测载荷。上述卫星遥感探测将为我国开展碳排放核算提供重要的卫星遥感观测数据支撑。
二、关于着力构建我国覆盖全球的碳排放监测体系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提出以来,科学监测和评估我国各地区、各行业的碳排放计算结果及减排效果,成为“十四五”期间应当尽早谋划和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总体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我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监测和履约评估合作协议(2021–2025年)》,两部门拟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监测、质控和排放量模式反演评估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五个统一”。一是统一规划布局,形成“全国一张图”的监测网络格局。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联合开展环境空气中受控物质监测设备、监测方法、质控体系研究和标准制定。三是统一量值溯源,制定标准气体并定值。四是统一数据管理,双方共享监测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和排放量模式反演。五是统一信息发布,共同编制监测和评估报告,联合对外公开发布。
我部在碳监测方面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在环境浓度监测方面。从2008年起,国家陆续建成16个大气背景值监测站,其中部分站点能够实时监测二氧化碳和甲烷。部分省份开展了城市尺度温室气体试点监测。在点源排放监测方面。电力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在现有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与核算结果进行比对。在遥感监测方面。针对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初步形成了不同尺度温室气体空间分布、碳排放反演等业务化遥感监测评估能力。
当前,我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拟在三个方面开展试点。一是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鼓励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温室气体集中排放监测先行先试,加快技术标准研发与监测结果比对,探索实测结果在企业排放量核算与交易、减排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二是重点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结合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基础,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试点,组建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网,探索自上而下的碳排放反演。三是区域大气温室气体及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试点。推进国家大气背景站温室气体监测设施提标改造,结合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提升区域和背景尺度温室气体监测能力。
我国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加强天基系统与地面系统融合发展,形成从全球、全国、地方到排放点源多尺度遥感综合监测能力,对我国参与并主导气候谈判、局部地区减排成效评估、违规排放监管、应对温室气体排放舆情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构建我国覆盖全球的碳排放监测体系,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碳排放监测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