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参与碳交易市场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2018年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2012年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量化核证后,可以向市场出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2020年12月,我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部正在推动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配套技术规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的减碳价值认定相关研究,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可行性。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发挥好新能源汽车对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各类投资主体主动性,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