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建设碳中和科学监测和评估体系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和中国气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精度定量遥感观测仪器研发和数据处理技术的研发,构建温室气体科学监测网络
根据国际通用做法和我国实践,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以核算为主,结合实际情况辅以监测手段,利用监测方法测定关键活动水平数据或相关排放参数等对核算结果进行校验。目前,我们已开展了大量温室气体监测相关工作。一是强化监测网络建设。我部积极推动了环境浓度监测、点源排放监测和遥感监测等方面工作。其中,在环境浓度监测方面,从2008年起,陆续建成16个大气背景值监测站,部分站点已能够实时监测CO2和CH4,并在部分省份开展了城市尺度温室气体试点监测。在点源排放监测方面,组织电力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在现有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并与核算结果进行比对。在遥感监测方面,针对CO2、CH4等温室气体,初步形成了不同尺度温室气体空间分布、碳排放反演等业务化遥感监测评估能力。二是加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投入。2019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参与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企业自主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研工作。2021年,财政部安排约12亿元推进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实施,保障建设完善温室气体地面业务监测站网,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三是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方法技术基础研究和装备研发。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多路径支持全球二氧化碳监测科学实验卫星和载荷研制,先后于2016年12月和2018年成功发射我国首颗温室气体探测卫星和搭载了温室气体监测载荷的高分五号卫星,使我国具备了对主要温室气体含量的全球监测能力。同时,也支持研发了重点区域和城市高排放、高污染区公里级高密度组网连续观测技术,开发重点区域典型季节强化观测大气CO2、CH4高精度立体化综合监测方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提升监测能力,加强统筹协同相关工作。在风云卫星、高分卫星、碳卫星等系列卫星上搭载相关温室气体的探测设备,构建天地一体化的温室气体观测体系。继续推动全国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并纳入到“十四五”相关规划,统筹国家气候观象台和大气本底站建设,拓展气候变量观测,加强典型区域生态气象监测,完善温室气体观测网,提升气候变化监测能力。
二、关于开展“自上而下”的碳同化业务运行系统研究和建设
目前,我部与中国气象局于2018年签署《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总体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签署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监测和履约评估合作协议(2021–2025年)》,两部门计划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监测、质控和排放量模式反演评估等领域开展合作,力争做到“五个统一”。一是统一规划布局、形成“全国一张图”的监测网络格局。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联合开展环境空气中受控物质监测设备、监测方法、质控体系研究和标准制定。三是统一量值溯源,制定标准气体并定值。四是统一数据管理,双方共享监测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和排放量模式反演。五是统一信息发布,共同编制监测和评估报告,联合对外公开发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支撑,持续做好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研究和建设相关工作,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提供重要支撑。一是研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突破监测、核算、标准、监管、评估等方面的技术瓶颈,为产品、企业、地区和国家等不同层面的对象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管理技术支撑。二是加快“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相关工作,重点突破面向基于卫星监测的“自上而下”排放清单校核方案和系统技术、多圈层高定量碳精细监测与反演应用等技术瓶颈,形成满足全球碳盘点的天地一体化获取、处理与综合应用能力。三是加强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重点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区域大气温室气体及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试点。拟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国家碳减排自主贡献盘点方案”项目,建立国家碳减排自主贡献盘点方案,精确评估全球和G20等主要国家减排力度和潜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