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14号(资源环境类02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8-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8-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刘庚群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海洋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海域辽阔、岸线漫长、岛屿众多、资源丰富、生态多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推进海洋领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恢复,实现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企稳向好的历史性转变。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海洋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海洋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实现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较多困难。在新的起点上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对于建设海洋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提案所提的问题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对当前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一、关于健全海洋环境治理体系和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环境治理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探索完善陆海统筹、河海兼治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大治理行动,组建3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在近岸海域划定283个湾区作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框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5项核心指标任务和30项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的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水质)比例2020年达到82.3%,高出既定目标9.3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2020年平均为77.4%,如期完成2020年“70%左右”的水质目标。
  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积极参与海洋塑料垃圾等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国际进程,深化与日本、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在海洋微塑料等领域的双多边合作。自然资源部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治理,加快推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治理等区域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利用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平台,深化与有关国家在海洋领域的深度合作与经验交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引导社会团体、志愿者、公众参与各种海洋环保活动,畅通环保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公众监督渠道,提高公众投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加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形势的跟踪研判和及时跟进,通过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双边平台和渠道,深入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治理、应急协作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充分展示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示范。财政部将继续大力支持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升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二、关于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生态损害惩罚力度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治海管海的基础性要素。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指出,“尽快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程序”。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针对处罚不重、标准不严等突出问题,分25个专题开展前期研究,共收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修法意见建议140余条、网络公开征集修法意见100余条,目前已形成《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草案建议稿。在修订草案建议稿中,结合实际大幅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恢复条款,大幅提高了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和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协调机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中央深改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指导地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具体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纳入立法计划,按照立法部门要求和程序推动法律修订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同时将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等有关工作,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三、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将重点流域海域水环境治理、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增殖放流与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等纳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引导资金流向相关领域,有效支持了海洋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开展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探索完善财税、金融、产业等激励政策,促进更多资源要素投向海洋产业,同时探索以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取得了系列新突破。生态环境部依据职责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与财政部、上海市共同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都将海洋作为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领域。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方向、任务和举措,结合规划落实,研究提出提升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不断构建完善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生态环境部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快推进海洋产业绿色发展,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促进海洋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
  四、关于建立事前型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自然资源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起草工作,依据职责加快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工作。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制订出台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同时实施新一轮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对遵守渔业资源养护规定的近海渔船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重点保护重要海湾、河口、海岛、滩涂、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海洋生态系统,探索建立和不断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依据职责加快推进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确保遭受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恢复,同时会同财政部指导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不断强化渔民资源养护意识。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19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