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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1号(资源环境类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8-1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8-1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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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抗生素污染问题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养殖业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尽快制定污水抗生素排放标准、推广先进有效的治理技术等建议对防治抗生素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展了部分工作。现结合您的建议,将相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说明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卫生健康委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大抗菌药物综合管理力度。
  二是制定技术规范。卫生健康委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替加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等技术规范,持续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水平。
  (二)推进畜禽养殖用药监管
  一是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退出管理。农业农村部针对抗菌药物确立了“四不批一鼓励”准入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用于促生长的抗菌药、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菌药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发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组织实施兽药风险评价和再评估,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陆续禁止了洛美沙星等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禁止了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二是全面退出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经营、进口除中药外的促生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并于2020年底全面停止使用。
  三是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自2018年农业农村部实施该行动以来,已有3批316家畜禽养殖场开展减抗试点工作,已公布148家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的养殖场名单。
  四是加大养殖环节安全用药指导力度。农业农村部发布兽用处方药目录,进一步推动兽用抗菌药处方化管理工作。
  (三)开展抗菌药物监测检测和治理技术研究
  一是加强抗菌药物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水质 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3项抗生素类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目标物涵盖磺胺类、四环素类和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二是积极开展抗菌药物监测。生态环境部将抗生素等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纳入《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安排》,对部分城市点位地表水、沉积物等环境介质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和污泥中抗生素的种类进行筛查,并对喹诺酮类抗生素含量进行试点监测。卫生健康委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
  三是开展抗菌药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生态环境部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业行业项目《高浓度抗生素有机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目前开展高浓度抗生素有机废水膜分离处理和回收技术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可为污染源防控阻断措施提供技术参考。
  (四)加强生活垃圾中抗菌药物管理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包括被分类为有害垃圾的废药品。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五)加大抗菌药物污染防治宣传
  一是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开展“提高抗菌药物认识周”活动。每年11月第三周组织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向公众宣传细菌耐药风险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重要性。
  二是农业农村部全面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促进养殖者规范合理用药。
  二、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卫生健康委继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是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强养殖用药监管,严格落实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继续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行动。
  三是生态环境部将开展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研究,在此基础上,推动制定抗生素排放限值;参考您提及的光催化技术,推动有关部门加快抗生素治理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和普法力度,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减少抗生素的随意丢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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