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青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海洋垃圾污染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您提出的明确治海先治陆的观念、建立国际合作为主防治模式、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加强海洋垃圾污染治理学术研究和重视海洋垃圾回收再利用工作等建议,对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您提到《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倾倒量是指海洋倾倒区中倾倒量,此类倾倒是指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向海洋处置废弃物的倾倒行为,相关行为受《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即《伦敦公约》)及其1996议定书以及国内相关法律的约束和管理,该废弃物主要是沿海港口、航道疏浚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疏浚物在海上进行倾倒,且主要为清洁疏浚物,此类废弃物倾倒属于合理利用海洋容量和纳污能力的一种利用方式。生态环境部严格执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组织编制全国倾倒区规划,加强海洋倾废监督管理,防止非法海洋倾倒。
一、关于加强海洋垃圾源头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及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海洋垃圾污染源头监督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陆海统筹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先后出台《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陆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防治陆源垃圾污染海洋环境的法律体系。202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加强了塑料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对农用薄膜、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污染防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了法律威慑力。
(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海洋垃圾源头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相关部门印发《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提高快递包装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包装耗用量,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了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您提到的“治海先治陆”和“海洋垃圾回收再利用”等相关内容已在《意见》中体现。2020年7月,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职责,您提到的“建立多部门协调参与机制”等相关内容已在《通知》中体现。三是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将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地膜回收率等作为试点指标,指导各试点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在城市层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下一步,各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责,继续推动海洋垃圾污染源头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快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研究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二是切实做好各项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及处置,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机制。
二、关于加强海洋垃圾污染治理学术研究和国际合作
近年来,我部从海洋垃圾监测评价、监测技术培训、参与全球海洋垃圾治理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实施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评价,并通过《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公众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二是加强海洋垃圾监测技术培训。依托全国监测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等,开展海洋垃圾、微塑料的监测和监管培训,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监测和监管能力。三是积极参与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的国际进程。参与联合国环境署区域海行动计划,在双边和多边机制下,积极参与全球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防治进程,贡献中国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海洋垃圾和微塑料长期监测和研究水平,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和参与全球海洋垃圾治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一是不断完善海洋垃圾监测体系,开展海洋垃圾分布基础调查,全面掌握管辖海域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状况,系统开展全国海域海洋垃圾监测工作。二是开展海洋垃圾来源、传输途径、分布规律与趋势预测研究,为海洋垃圾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环境友好型的可生物降解新材料和塑料替代品,鼓励研究开发海洋垃圾清理与拦截技术。
三、关于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宣传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一是指导相关单位加大限塑减塑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限塑减塑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借助“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及其他系列活动,向百姓普及海洋垃圾及微塑料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三是加强清洁海洋宣传教育,先后在烟台、大连、日照等海滨城市组织开展海滩垃圾清扫活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充分发挥作为政府部门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到海洋塑料垃圾治理行动中。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