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区是黄河流域的核心地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域和华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统筹推进黄河上中游生态保护
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会同水利部编制《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目前,已启动包括黄河流域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规划编制注重黄河上中游实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努力建设美丽河湖。
二、关于加强黄河上中游水环境综合治理
我部深入推进包括上中游在内的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受国务院委托,我部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以水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明确了包括山西、陕西等黄河上中游省(区)在内的各省(区、市)到2020年的地表水Ⅰ-Ⅲ类和劣Ⅴ类断面比例。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压实地方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各地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我们不断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相结合的流域综合督导机制。一是每月组织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全面评估包括黄河上中游在内的水环境形势,分析发现突出问题,识别工作滞后地区。根据形势分析结果及时印发预警通报函,将水质超标且同比严重恶化断面等情况,函告各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抄送相关地市人民政府,督促地方针对突出水环境问题分析症结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按季度调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展环境形势会商,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有效传导压力,精准推动各地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山西、陕西二省劣Ⅴ类断面整治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之一。水环境改善先进地区交流经验,达标滞后地区表态发言。同时邀请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三是精准识别久拖不决的问题,交我部派出机构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流域海域局)开展独立调查,及时与地方召开座谈会并挂牌督办。在流域综合督导机制的积极推动下,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19年,黄河流域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3.0%,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8.8%,同比减少3.6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汾河流域12个国控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此外,我部还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筹整合入河排污口职责,着力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进一步打通岸上和水里,建立起“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控体系。目前,已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黄河上游干流甘肃段和一级支流湟水河纳入了试点范围,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三级排查,摸清试点地区入河排污口底数,为后期黄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二是联合农业农村部在2018年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利用,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按季度调度评估重点任务进展,确保完成各项硬指标。根据地方上报情况,截至2020年上半年,农药化肥减量、废弃农膜回收、秸秆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制定了《“十四五”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在黄河干流、主要支流、重要水功能区和跨省市界设置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282个,建成138个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包括水利部门划转的16个),有力保障包括上中游在内的黄河流域水质监测预警。
四是持续完善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制度,针对黄河等重点流域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企业预案备案等工作。联合水利部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指导黄河流域上下游各省(区)加强沟通,加快推进联防联控协作协议签订。我部黄河流域局联合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召开汛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合会商,分析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关于逐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部组织黄河流域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并会同相关技术单位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在深入分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现状基础上,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提出了重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质量监测基本思路,明确了完善生态质量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加强生态地面站建设,提升水生生物监测能力,形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流域生态质量监测一张网;开展国家和地方水质自动监测联网共享,统一水质监测预警标准规范,基本实现干流省市界、主要支流市县界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充分发挥黄河流域局监督管理作用,开展水环境监管实验室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监测装备,服务流域水环境监管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一平台”和“一张图”等4项重点建设任务。
四、关于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黄河流域各省(区)共计62.71亿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4月,我部配合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格局,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五、关于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2020年1月,我部组织各流域海域局、相关直属单位、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召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暨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技术指导会,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我部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指导地方开展水环境治理。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