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保护大理苍山五溪生态治理的苍洱溪流保护行动纲领十条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以尊重自然和原生态、恢复生态景观的理念开展天然河流的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
水域生态系统由河槽(湖泊)中的水体、水生生物群落以及河源、河床等构成,河道两侧、河底的自然结构对于维持河流生态系统的自然、健康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河道硬化作为水利工程的一种措施,具有防洪和蓄水等作用,但在水体治理过程,除防洪、防渗等特定需求外,如果单纯采用“硬化”方式治理河道,会对水文情势和水域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是不可取的。如果确需“硬化”措施,需开展项目科学论证。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在实施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改变单纯为治理而治理的观念,突出系统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真正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生态整治修复效果。同时,国家对大理洱海流域治理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实施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的建议,按照“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指导和监督地方,科学开展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一是有效控制工业、农业、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努力减少进入流域的污染物量;二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过程中,明确相关项目的环评类别,指导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推进规划及项目环评相关工作,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三是针对河道及其两岸缓冲带、上游涵养区,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突出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尽量维护河道及两岸的生态环境功能,不断改善河流的生物多样性水平,增加水体自净能力,扩大流域生态环境容量,标本兼治地维护河道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健康。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