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日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建设的提案”由我部和发展改革委分别办理。经研究,就我部职能和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生态环保合作一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国政府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要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下简称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我们要坚持绿色理念,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坚持支撑、服务、保障的定位,加强统筹规划,着力打造生态环保交流合作、风险防范和服务支撑三大体系,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行动。
一、关于在经济合作中首要把绿色发展作为共同理念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倡导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践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
2013年,我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指导企业自觉遵守项目所在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对外投资合作中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为。2016年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推动19家重点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发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倡导在对外投资贸易活动中注重并保护生态环境,让绿色发展成为更多企业的共识。2017年,我部与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一带一路”合作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行了安排部署。
与此同时,我部充分利用现有双多边合作平台,在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的过程中,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实践,凝聚国际共识。认真履行《巴黎协定》和相关国际公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环境问题,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变革,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让绿色发展的共识不断扩大,让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得到更多支持。
二、关于抓住科技创新机遇,打造“一带一路”区域国民经济绿色产业体系
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聚集区,掌握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且相比欧美技术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采用这些技术,不仅可以降低所在国环境保护的成本,而且可以创造市场价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部积极推动中国先进环保技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广与应用。2016年,我部印发《“一带一路”环保技术和产业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各地技术产业优势,搭建环保技术产业合作平台。我部在江苏宜兴设立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该基地依托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在水处理技术领域的产业优势,组织园区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产业技术交流。2016年12月,我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正式启动。该中心将以粤港澳环保产业集聚发展为基础,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技术服务和产业孵化,打造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环保技术与产业国际合作的高端平台。2017年,我部印发《“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提出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探索合作共建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的创新合作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绿色基础设施、循环经济、低碳城市等提供技术保障。
三、关于树立一批绿色化基础设施标志性项目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中国承建或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在运行的稳定性、高效性和节能环保等方面得到所在国家和全世界的认可。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建设的萨希瓦尔电站荣获2019年巴基斯坦电力和能源类工程“年度环境卓越奖”;额勒赛河下游水电站获得柬埔寨环境部颁发的“环保管理工作优秀奖”;科伦坡港口城2020年被《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评选为机场/港口类“全球最佳项目”。内马铁路一期为保护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在内罗毕国家公园段建设了长达6.5公里的大桥,成为交通项目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最佳实践。黑山莫祖拉风电项目被誉为中东欧风电行业标杆和示范性项目。
2019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博鳌亚洲论坛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案例报告》,从污染治理、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绿色能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金融等6个方面介绍了14个案例,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引导企业参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等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接国际普遍认可的规则、标准和最佳实践,树立“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对在环境管理水平上先进、得到项目所在国和国际社会赞赏、产生正面社会效益的重点项目,借助“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宣传和分享绿色案例,扩大国际影响力。
四、关于建立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及相应的体制机制
在政府层面,根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地缘特征和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我部已在中国-东盟、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中国-阿拉伯国家、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国-非洲国家、中国-拉丁美洲国家等范围内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领域多边合作机制。先后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澜沧江-湄公河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制定并实施《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计划》、《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及落实措施计划》,制定《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并实施“绿色澜湄计划”。此外,我部还积极参与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金砖国家环境部长会议、G20环境部长会议等高级别对话,推动区域绿色发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2019年第二届高峰论坛期间,我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旨在打造政策对话和沟通、环境知识和信息、绿色技术交流和转让三大平台,推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携手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截至2020年8月,联盟已有150多家合作伙伴,涉及40多个国家。联盟已在第二届高峰论坛、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等重要国际场合举办绿色“一带一路”主题活动,推动形成国际共识和共同行动。
在项目层面,联盟正在开展《“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相关研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和融资保障等指标,对“一带一路”项目进行评估和分类,为项目绿色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并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指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共建国家环境战略、政策、标准和技术对接,将生态环保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过程。
五、关于搭建“一带一路”环保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我部建设的“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http://greenbr.org.cn/)已上线运行,并发布了中英文手机APP。建设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中国—东盟环保信息共享平台、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绿色供应链等子平台,涵盖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基础环境信息、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绿色技术、优秀案例等丰富多样的信息,汇集30多个国际权威平台公开的200余项指标数据,涉及全球190余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防范相关环境风险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基于大数据平台数据,已发布三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蓝皮书》并开展国别大数据分析。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完善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数据和功能,发布大数据分析报告,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
六、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环保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
我部实施的“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是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专家交流和人才培养的旗舰项目。“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的形式多样,包括各类论坛、专家研讨会、实地调研、联合研究、短期培训、人员交流等;参与人员包括环境官员、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学者、青年学生等。截至2019年底,“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的参与人数累计超过3000人次,遍布全球120多个国家。“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得到了参与国、相关国际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成为南南环境合作的成功范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2019—2021年向共建国家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为专家交流和人才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
感谢您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