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近年来,围绕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法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要求。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固废法。固废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本次修订为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是积极探索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模式。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无废城市”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明确提出“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广东省深圳市等11个城市和河北雄安新区等5个特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重庆、铜陵、包头等试点城市正在积极探索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贮存处置量。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存在的成果转化不足、供需矛盾脱节等问题,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围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加快建立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7月,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上线运行。目前,综合服务平台已经汇聚4000多项环境治理技术类和管理类成果,实现了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有效贯通、环境治理供需关系的有效对接、专家和技术的有机融合。综合服务平台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类和管理类成果223项,为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管理、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提出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的要求;产废单位建设和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我部完善并推广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一张网”。2019年2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国家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便捷化水平。目前纳入系统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企业数量已达到25万余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达到4000余家,为追踪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固废法宣贯,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制度;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降低固体废物填埋比例;做好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利用平台加强供需对接和交流合作;加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