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落后产能退出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是全方位变革,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近年来,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落后产能、重污染企业退出,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全国“十三五”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任务,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1亿吨,取缔“地条钢”产能1亿多吨。实施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一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加强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二是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102条,其中新建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组织发布《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19年版)》,将异丁烯/叔丁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工艺列为绿色工艺,建议使用该工艺生产甲基丙烯酸甲酯。
三是大力培育绿色产业。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引导资金和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共发布4批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严格产业园区规划及项目环评文件审查。禁止产业园区引入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要求,不予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产业政策相符性存疑的项目即专门征求产业主管部门意见,通过盛虹炼化一体化、唐山旭阳石化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倒逼地方政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同时,在石化、钢铁等部分行业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及重大变动清单等环评规范性文件中,强调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相关要求。
五是倒逼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对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的”情形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六是高度重视石油化工行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积极推动行业内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鼓励社会各界、普通公民积极参与环境监管工作,以信访举报等形式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关注产业政策要求,在环评审查、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相关要求。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