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先后赴甘肃、河南、陕西、山西、宁夏等地考察黄河相关工作,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确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会同沿黄九省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是会同水利部编制《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和维持健康生命为目标,提出加强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实施分区分类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等重点任务,谋划实施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推动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新体制机制等重要举措,加强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黄河保护法研究,充分借鉴国际河流管理制度和长江经济带保护经验,着重规范黄河开发、治理、保护与管理行为,设计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参加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等,积极提出黄河保护立法建议,推动依法保护黄河。三是赴沿黄九省区开展实地调研,与有关方面开展座谈,深入了解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和政策需求。组织开展流域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措施、气候变化对黄河流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系统性解决思路和工作建议。
二、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一是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三线一单”图集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一大批技术规范性文件,以及《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性文件。二是组织沿黄九省区编制“三线一单”。制定了《黄河流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对各省(区)“三线一单”工作的建议》,对沿黄九省区逐省梳理了重点区域功能定位、主要问题和管控建议,确定了流域内各省(区)“三线一单”编制的协调对接工作机制。目前沿黄九省区中,四川省“三线一单”成果已经省政府发布实施,正在组织相关地市制定“三线一单”地市实施方案,其余8省(区)已经完成“三线一单”初步成果,正在开展成果的论证、对接和审议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域战略环评、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评。审查北洛河、窟野河等重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环评。
三、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重要支流污染治理,在汾河等支流筛选50个水质改善型优先控制单元,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指导沿黄九省区做好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功能区划。完成沿黄地级及以上城市103个饮用水水源地1362个问题整治。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甘肃、四川、山东省已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甘肃、四川、陕西省共确定了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沿黄8省(区)(除内蒙古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沿黄部分城市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秋冬季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抽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9个城市开展40轮次的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扎实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农村累计完成散煤治理1800万户左右。三是推动沿黄九省区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完成沿黄九省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四是加大三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划定羌塘—三江源区等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扎实推进黄土高原、祁连山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一是加大支持力度。2019—2020年,为沿黄九省区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445.07亿元,重点支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二是推动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管理平台建设。在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引导资金25亿元,引导建立黄河流域跨省合作机制。加大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对沿黄九省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286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三是与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绿色信贷等金融政策,研究绿色金融环境风险监管标准。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相关税收优惠,与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指导沿黄九省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五、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协调机制。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流域管理体系和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强化协调、指导与监督,提升监管能力。二是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暂行)》,推动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黄河流域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配合沿黄九省区制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生态环境标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一是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重大任务、重点工程、重要举措,积极推动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继续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深入地方了解黄河保护立法需求,组织相关研究论证,积极参与有关方面的黄河保护立法工作。二是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沿黄九省区“三线一单”编制。研究建立“三线一单”实施的监测评估、绩效考核机制。通过黄河流域煤化工行业规划环评引导资源消耗型产业优化布局,严格控制汾河、渭河、湟水河等流域造纸、煤炭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推动能源、煤化工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加大汾河等支流污染治理力度,排查和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全面落实工业企业排污制度,开展汾渭平原和河套灌区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打造沿黄九省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样板。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渭平原为重点,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推动沿黄九省区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分区分类生态保护,加大上游水源涵养区、中游水土保持、下游黄河三角洲湿地的保护支持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动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珍稀濒危物种调查,加强观测网络建设。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测及评估,加强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四是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完善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做好黄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指导地方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对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金融机构给予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等鼓励政策。指导地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