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计划》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该建议系统分析了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从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计划、发布美丽省、市、乡村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出台美丽中国建设基金等政策机制和把美丽中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等4个方面提出了富有成效的建议,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美丽中国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高度推进生态环境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研究编制建设美丽中国长期规划
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生态环境部系统研究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深入评估美丽中国建设基础、发展趋势、面临形势、未来重大问题、重大挑战,聚焦2035年及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出研究制定建设美丽中国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到2035年三个五年规划时期的阶段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和长三角地区整体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基本消除国控劣Ⅴ类断面和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单位GDP碳排放持续下降,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状况有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国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京津冀地区总体达标,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大幅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提前达峰,基本解决传统环境问题,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人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区域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现,自然生态系统逐步开始进入良性循环。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国环境质量达到标准,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根本管控,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实现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同时,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要求,重点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大生态系统保护、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方面,谋划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基础评估
重点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评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评估考核工作,系统评估美丽中国建设基础,识别美丽中国建设差距与主要问题。
(二)研判中长期美丽中国建设形势
重点预测15年内国际形势、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资源保障、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产业发展与转型等方面中长期变化趋势,分析其对美丽中国建设的影响,明确美丽中国建设整体进程,研判主要矛盾和主要挑战。
(三)构建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总体要求,深入分析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体现的具体含义,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美丽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三个台阶递进关系,构建体现战略性、引领性、标志性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开展目标指标测算研究,明确分阶段目标,做好与国家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设计规划任务
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的要求,重点谋划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规划实施机制,作为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全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指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召开研讨咨询会,征求各方意见,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长期规划的印发实施。
二、推动出台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
北京、浙江、河北、辽宁、福建、湖北、广西、四川、贵州、宁夏、江西、云南、天津、海南等一批省份都提出了建设美丽省和美丽市的总体目标,浙江等部分省份正在制定“美丽浙江”等建设规划纲要,杭州等城市制定了美丽城市建设纲要。各地都在积极推动美丽省、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部为更好鼓励推进全国各省(区、市)、各城市和乡村的美丽系列建设,提出研究编制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聚焦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整洁等方面,综合考量各地区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实际,科学指导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家园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部署推动、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力度,组织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面上推开,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90%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国84%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了较大进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薄弱环节。中央农办联合11家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乡风文明的路线图。农业农村部举办了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截至目前,认定了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涉及全国28个省(市、区)。组织开展中国美丽乡村推介,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推介了970个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凝练各地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出台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大力探索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市、美丽省市等不同层级和美丽田园、美丽森林、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等不同领域的美丽中国建设模式和实施路径,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式,制定实施激励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三、深化完善美丽中国目标指标体系
2019年,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专题研究,2020年初制定印发了《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愿景,体现通用性、阶段性、不同区域特性的要求,确定了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5类22项指标的指标体系。并由中国科学院对全国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第三方评估。
生态环境部在5类22项指标的基础上,基于目标指标体系构建要体现长远、内涵清晰、导向明确、易于评估、操作性强、覆盖生态环境重点要素领域等综合因素的考虑,正在组织开展美丽中国目标指标研究,拟增加地级以上城市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的平均值、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6项指标,初步提出构建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应对气候变化等六大领域共28项的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完善美丽中国目标指标体系和指标目标值,有效促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生态环保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有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四、研究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基金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资金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最需要的领域,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发起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目前该基金已注册挂牌,正式投入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信贷间接融资和股权直接融资等多种方式,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五、关于设立美丽中国建设专项资金
为支持美丽中国建设,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等资金,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关于“从严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精神,在目前已有相关资金渠道的情况下,在中央层面暂不宜新设立专项。
六、将美丽中国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期间干什么、怎么干,直接关系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党中央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先后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十四五”规划工作。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研判、深入调查、科学决策,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研究新情况、作出新规划。我们坚持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深入开展“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思路研究,基于“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十四五”时期形势分析,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
2020年10月26-2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统筹考虑美丽中国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按照2035年初步建成美丽中国的远景目标,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指标。加强美丽中国建设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以美丽中国建设2035年目标指标统筹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指标,将美丽中国建设行动和任务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研究编制建设美丽中国长期规划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各省(区、市)、各城市和乡村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建立美丽中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美丽中国建设基金等相关政策机制,引导各地区持续有效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并在“十四五”规划中统筹考虑美丽中国建设指标和任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