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我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从规划、标准、技术、运维等方面,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编制县域规划。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底调查,以县域为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根据村庄地理区位、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排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科学选择纳入城镇管网、建设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河湖沿岸和人口较为集中、发展乡村旅游、水体发生黑臭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的村庄。目前已经有22个省份完成规划编制,各地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力度明显加大。
(二)制定排放标准。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根据地理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排放去向和环境改善需求,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目前,各地已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将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纳入环境监测。
(三)加强技术指导。为指导各地立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求,研究确定可行技术路径,避免简单套用城市技术标准,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要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对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村级组织等各方责任,推动专业化运营管护,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督促各省(区、市)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保障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五)动员村民参与。实施《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履行环保责任。连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社会公众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组织各地总结推广生态扶贫、农村环境整治等典型案例。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推动各地将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户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设施,清扫周边环境卫生,主动参与设施运行维护。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分区分类有序治理。组织各地完成县域专项规划编制,持续推动以县为单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科学合理确定“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短板。在山地丘陵、平原、缺水、高寒、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分类总结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模式,着力提高科学治理能力。
(二)强化运行管护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分类改造提升已建成设施运行效果。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技术标准,加强集中式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各地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确保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达效一个”。
(三)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农村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解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标准,示范推广典型地区治理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在村规民约中充分体现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内容,引导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