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027号建议的答复
章锋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环境保护中杜绝‘一刀切’做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突出精准治污,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环保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措,推行精准治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积极支持化工行业发展
我国是世界化工大国,化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突出地位,既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也与产业链下游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化工行业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之一,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中多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会导致严重污染,化工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化学物质泄漏,将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我国化工产业规模大、门类多、分布广,发展水平不一,既有国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又有水平较低的中低端企业。目前我国各地化工企业和园区不同程度存在布局不合理、污染治理能力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部分企业污染排放量大,治污设施不完备,违法偷排和超标排放情况时有发生。做好化工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化工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7年,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完善行业绿色标准等举措,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石化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缓解“谈化色变”的现象。为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新一轮《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以绿色技术为导向发展精细化工新产业,积极推动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对于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关系产业安全的新材料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在化工企业生态环境监管中,我部指导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出精准治污,坚持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行“一企一策”,根据企业产排污特征和环境风险点对症下药,坚决反对生态环境监管简单化和“一刀切”,杜绝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关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2019年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各类渠道转来的举报线索逐一现场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求地方及时整改、严肃问责,专项整治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部将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化工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减少污染排放,防范环境风险,支持化工行业安全有序绿色发展。继续指导监督化工行业做好环境保护,督促地方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依规精准监管,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等工作中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坚决反对生态环保领域的“一刀切”行为。
二、关于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基础性统计分类,所有经济活动按照同质性原则进行行业类别划分。归类所依据的活动特征主要有: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加工和制造的原料、材质,产品的用途,服务对象,服务功能,服务方式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1984年首次发布后,已分别于1994年、2002年、2011年、2017年进行四次修订。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于2017年10月正式实施,其中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依据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加工和制造的原料及材质归类,并非按照该行业是否具有环境污染特征归类,此归类方法同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4.0)等国际通行分类原则一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派生性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对新材料产业规定了明确范围,其中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等部分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统计局等部门做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相关工作。
三、关于制订政策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在生态环境政策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我部始终坚持深入调研,开门问策,广泛邀请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参加研讨、座谈或咨询,依托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将相关政策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相关专家以及社会各方意见。在我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在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下一步,我部在出台与企业相关的标准与政策文件时,将继续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充分考虑企业诉求,提高政策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
四、关于将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结合起来
建议中提到的建筑砂石价格上涨问题由多种原因叠加导致。经过多年大规模开采,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近年国内主要江河来沙量大幅下降,加之一些地方对砂石基础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整治工作简单粗放,没有统筹好“堵后门”和“开前门”的关系,企业数量产量明显减少,造成区域性供需短期失衡,价格大幅上涨。
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砂石资源管理,着力拓展砂石来源,推动形成较为完善合理的机制砂石供应保障体系。2020年3月,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增加砂石供给与河道疏浚、废石尾矿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态修复工程结合起来,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支持砂石行业有序发展。主要措施包括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总结推广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经验,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增加再生砂石供给;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等。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地方抓实抓细,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着力增加砂石供给,优化产销布局,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