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艳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武陵山片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先后组织命名了三批共17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52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其中,武陵山片区共计命名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包括贵州省正安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市、湖北省咸丰县、湖北省五峰县、湖北省鹤峰县、湖南省石门县、湖南省武陵源区。重庆市武隆区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命名。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并形成了一批统筹“五位一体”和“两山”转化的先进典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武陵山片区的5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并把监测与评价结果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2020年,对武陵山片区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市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为164.82亿元。生态环境部参与管理的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定额补助等方式测算各省资金分配额度。2020年,下达给重庆、湖北、湖南、贵州的四项生态环境资金合计61.7亿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1.8%。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未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储备情况是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南》未对中央资金支持比例做相关要求,但是强调省级部门要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建议武陵山片区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支持武陵山片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推动武陵山片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武陵山片区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监测评价结果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支持地方开展武陵山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强生态环境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培训,帮助提高地方项目储备和组织实施管理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