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碳排放交易与实施碳减排补贴政策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2011年11月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在总结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和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于2017年12月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按照《建设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我们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修改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持续推进《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排放报告、核查、登记交易结算等配套制度;二是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系统施工建设方案优化评估和专家论证;三是组织开展碳排放数据报告、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方法,组织各地方报送并核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四是组织开展了面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大规模能力建设培训活动。我们将牢牢把握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从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有效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您在建议中提出对低碳节能技术企业、实施碳捕集利用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是一项具有一定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解决方案。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包括CCUS相关技术在内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下一步也将继续支持开展相关政策和商业化模式研究,研究探索CCUS与碳市场的衔接方式。在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的研究制定中,我们考虑了鼓励低碳节能相关先进企业的因素,如发电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初步考虑采用基准法,通过对标行业全部或部分先进机组的平均水平,鼓励低碳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推广,促进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为此,低碳节能技术企业可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获利,从而使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低碳产业发展,持续推动我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