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能力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力度
目前,我部配合财政部参与管理的环保专项资金共有4个,分别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形成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2016年以来,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2020年3月,财政部会同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严格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2020年4月,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项目储备入库要求、入库流程、入库范围等,未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支持。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南》要求,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已列入相关生态环境资金支持范围。
《指南》要求各省份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指标,从中央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指南》强调省级部门要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地方性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为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建议延安市按照当前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强各领域相关能力建设项目储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
二、关于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
我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生态环境信息化“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信息化支撑。先后开发建设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平台及APP、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系统、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现场检查APP及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系统等,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提供网络、云资源、数据和业务应用支撑服务。
下一步,我部可对延安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帮扶等相关支持工作。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业务数据回流共享,助力延安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强地方项目技术支持,借鉴我部已形成的“五个一”建设成果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双方技术交流,通过对延安地区顶层设计、规划编制、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技术指导,促进延安地区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地方交流合作,支持鼓励延安生态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到我部信息化部门挂职锻炼,加强交流学习。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