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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75号建议的答复

2020-08-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0-08-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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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策支持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包括非法土法炼油在内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2017年4月,我部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重点对包括废旧轮胎非法拆解、炼油在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各地共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6.2万家,其中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相关手续、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4.6万家,整改提升1.6万家。近年来,我部持续推进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及PM2.5污染较重的非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二是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各地已基本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66.54万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19万个,随机抽查信息公开46.50万次。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范围。

  三是指导“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开展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部组织确定了广东省深圳市等11个城市和河北雄安新区等5个特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许昌市、盘锦市将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试点重点工程项目。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无废城市”专栏并组织筛选70多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亟需的污染防治技术,将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列入其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取缔废旧轮胎非法土法炼油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指导“无废城市”试点城市积极选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的先进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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