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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的答复

2020-08-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0-08-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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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国际海光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海光缆作为当代国际通信的重要手段,承担了约90%的国际通信业务,是全球信息通信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产业迅速发展,大力建设国际海光缆对于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加快国际海光缆环评审批及简化环评内容的建议,对于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国际海光缆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优化国际海光缆项目环评审批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系,国际海光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路由勘查、海域使用、环评审批等。尽管部分事项已由串联改为并联审批,但仍有部分审批事项因前置条件较多,造成国际海光缆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

  2018年,海洋工程环评审批职责划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后,我部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征求渔业、海事和军队等部门意见与技术评估同步进行,进一步缩短了环评审批周期,提升了审批效率。2018年4月以来,我部共审批国际海底电光缆项目7个,平均审批时间约40个工作日(含征求部门意见和审批公示等时间约20个工作日),与法定60个工作日相较,缩短20个工作日,为我国国际海光缆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我部针对国家重大项目,开辟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前期环评指导。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国家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的要求,加强与光缆建设方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光缆项目信息,提前介入重大国际光缆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的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做好环评服务。

  二、关于修订《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自2014年修订发布以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作为各海洋工程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标准,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技术要求存在优化、简化和调整的空间。目前,我们已启动了《导则》修订工作,对各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分类、评价等级、评价要素等进行了研究论证。您提出的调整海光缆项目等级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在《导则》和其他标准的修订中认真考虑您的建议,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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