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9号建议的答复
侯华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对我国七大重点流域治理目标和方向提出具体要求。2020年1-7月,滏阳河流域3个国考断面均达标,其中曲周、小范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目前,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开展包括滏阳河流域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继承发扬、求实创新、落地可行,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目标。规划编制以地市人民政府为主体,我们将组织工作组对邯郸市编制规划要点进行督促指导。
二、关于对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给予支持
“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安排53.09亿元,支持河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治理及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持续加大河北省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其中,2019年以来,安排24.77亿元专项资金。
2020年4月,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地方完善项目储备制度。根据《通知》要求,各省份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指标,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并按照核准的项目清单统筹安排。下一步,建议邯郸市做好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请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我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支持河北省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