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您所提出的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给予企业整改时间、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等建议对于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好企业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4年颁布实施,此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继制修订,为依法治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目前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已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涵盖污染源企业82.75万家。三是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规范自由裁量。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从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促进规范公正执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各类法律武器,配合司法机关加大对环境犯罪的追究力度,提升案件的教育和震慑作用。2019年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6.28万份。
二、关于给予企业整改时间
在制定出台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时,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充分考虑企业关切和诉求。在发布新标准新规范同时,制定出台达标技术指南,为企业提供成熟稳定治理技术和先进治理方案,帮助企业克服适应新标准的技术障碍。在标准实施时,为企业预留必要时间,提高政策可预期性,同时区分新老企业,一般给予老企业两年左右过渡期。
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部指导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出精准治污,坚持依法依规和“一企一策”。对于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企业,给予整改时间,同时注重对企业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帮扶,坚决反对生态环境监管简单化和“一刀切”。推进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执法,2020年3月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依法不予处罚,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酌情延长整改期限。目前,所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已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出台细化配套措施1400余项。截至6月底,纳入清单的企业合计近8.2万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各地优化执法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简单粗暴和“一律关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先后出台多份文件严格禁止。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中,开展“双查”工作,即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切实维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2019年组织开展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的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和各类渠道转来的举报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场核查。经核实,绝大部分不属于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对核实属实的进行函告、曝光,要求地方及时整改,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专项整治后期,群众举报明显减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督促地方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做好环境监管,在执法中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做到既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又积极主动指导帮扶,同时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等工作中继续强化“双查”机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监管执法简单粗暴。
三、关于做好普法工作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梳理汇总125项重点宣传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推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建立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普法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普法实效。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经常化、培训制度化,提高执法工作能力水平。把普法贯穿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组织编写《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案例手册》,指导环境执法、司法人员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时也对排污单位以及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将“送法入企”作为企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协助企业做到守法合规,健康发展。加强普法宣传培训,结合环境日、地球日、宪法日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宣传效果,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深入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将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帮扶,对于新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做好宣传培训,帮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营造良好守法氛围。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