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44号建议的答复
肖利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大国和废弃大国。近年来,为规范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处置,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我部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着力完善制度,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规范回收拆解处理企业管理,不断提升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一、关于制度完善和政策保障
2009年国务院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目录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规划制度、资格许可制度及处理基金制度,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废电器”)的回收处理等相关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20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落实《条例》,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激励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个体商贩回收等渠道进入正规处理企业处理,消除环境隐患、降低环境风险。近8年来,国家共审核拨付基金补贴195亿元。在基金的激励作用下,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建成109家正规废电器处理企业,并纳入处理基金补贴名单,合计年处理能力达到1.64亿台。2012-2019年期间,约5.2亿台废电器从各种回收渠道进入正规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个体非法拆解现象的发生。
在强化废电器源头管控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从源头减少或避免有害物质使用,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从回收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协同创新等方面推动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体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在废电器交易流通方面,商务部于2013年制定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交易。2015年,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部署了分类建设回收体系、完善回收节点功能等工作任务。此外,还指导编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活动。
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方面,2016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近年来,商务部面向全国征集再生资源新型回收模式,截至2019年共征集64个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案例,其中多家回收企业通过开发智能回收设备、提高组织化水平、改进技术装备等方式,提高废电器回收效率。
二、关于废电器回收处理各环节管理
近年来,在废电器回收处理全链条管理方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今年5月,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二是开展对废电器拆解处理企业的绩效评价。目前,发展改革委正积极会同我部、财政部等部门推动建立对废电器拆解处理企业的资源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提升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提高废电器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引导废弃冰箱、废旧线路板、废铅蓄电池等无害化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铜冶炼企业利用已有设施处理电子废弃物等含铜及稀贵金属的固体废物,引导技术基础好、研发应用能力强的企业对含稀土的废弃电子元器件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有价元素回收再利用水平。
三、关于加强环境监管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强废电器拆解处理企业环境监管:一是组织各省(区、市)充分研究本区域城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科学规划废电器处理企业建设布局,我国废电器处理行业完成了由无到有的转变;二是对废电器产品处理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严格行业准入,规范企业拆解处理,废电器处理行业持续规范化、规模化、集中化,废电器拆解处理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成效显著;三是发布并不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严格开展企业废电器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的核实确认,2012-2019年期间,我部组织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处理企业申报补贴的4.2亿台左右的废电器拆解规范性进行了审核,累计扣减不规范拆解的废电器近450万台;四是指导地方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我部联合多部门开展电子废物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严控废电器流入非法小作坊进行不规范拆解的活动。
四、关于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优惠政策
2012年,财政部会同我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前,财政部正牵头开展补贴制度优化等工作。为配合财政部做好基金补贴制度优化调整工作,我部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意见,已提出优化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正配合加快推进。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持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建议,在今年5月印发的《实施方案》中已做了政策安排,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给予必要的中央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您提出的废电器全链条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在回收流通环节,进一步完善旧电子产品绿色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体系,提高行业规范化程度。继续推广新型回收模式,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强对废电器流通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在拆解处理环节,进一步规范企业拆解处理行为。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打击不规范拆解行为,防范环境风险。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强化政策激励。严格准入,制定新增九类废电器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在准入条件中明确先进适用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出污染防治要求。探索开展拆解处理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价。在综合利用环节,进一步支持电子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改进生产装备,培育一批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子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激励引导建立电子废物综合利用标杆企业。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和技术指引,使更多技术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的环境友好型企业进入废电器回收处理行业,共同降低固体废物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