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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77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7-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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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尔恒•阿哈提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兵团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加快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地方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国家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我部和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目前,已经在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以下简称国控站点),在全国十大流域干流和主要支流布设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评价考核断面(以下简称国控断面)并建设1881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监测、统一运行管理,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公众环境知情权提供了重要支撑。
  诚如你们所言,随着经济发展,现有国控站点和国控断面已不能完全满足科学、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的需要,我部正在积极开展“十四五”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工作,科学论证点位布设的代表性、合理性,加快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一、关于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东部、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我部大力推动地方空气站点联网工作,新疆兵团一师阿拉尔市(2个)、三师图木舒克市(1个)、十师北屯市(1个)共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已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
  目前,我部已启动“十四五”国控站点调整工作,将按照“科学延续、全面覆盖、均衡布设”的总体原则,综合考虑点位的完整性、代表性、可比性、稳定性和前瞻性,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以下简称《点位布设规范》),并结合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数量、功能结构的发展变化情况,对国控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扩展。我部将结合点位调整工作,科学统筹国家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按照“谁考核、谁监测”原则,对城市国控站点布设进行充分论证,科学规范推动兵团国控站点优化调整扩展和监测数据联网,稳步推进五家渠等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关于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
  2015年,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分级保障、强化支撑,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建立中央、地方、企业责任边界清晰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生态环境考核提供准确、权威的数据支撑。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兵团重点河流、湖库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属地方事权,我部将积极配合兵团和有关部门,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相关技术规范,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
  目前,我部已启动“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工作,总体上,将以科学评价水生态环境状况、厘清省、市两级水污染防治责任、支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为重点,综合考虑科学性、代表性、延续性、全面性等原则,优化调整国控断面,实现全国十大流域主要河流及湖库、地级及以上城市、跨省市界主要水体和重要水功能区全覆盖,并进一步提升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能力。我部将结合“十四五”国控断面调整工作,对兵团国控断面布设进行充分论证,满足水生态环境评价、考核、排名需求,助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同时,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兵团生态环境监测的支持力度,通过业务指导、技术援助、人员培训、数据共享、科研合作等方式,促进兵团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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