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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342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8-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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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种质库建设为先导加快推进国家(海南)海洋生物技术公共研发基地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海洋蕴含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解决食物、资源和环境等难题的重要突破方向。同时,海洋生态环境也面临着气候变化、污染、人类活动等威胁,生物多样性丧失风险加剧。近年来,以基因技术、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等为代表的现代海洋生物技术研发取得了快速进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等能力得到提升。南海生物多样性丰富,蕴含珍贵资源,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合理利用南海海洋生物资源、维护南海海洋生态系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原则赞同您的建议,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海洋生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提升海洋生物产业创新能力。
  一、关于将国家(海南)海洋生物技术公共研发基地列入国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有关规划和生物产业倍增工程的建议
  我国高度重视海洋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海底矿物商业化开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南海资源开发,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等新兴产业,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鼓励海南与有关省区共同参与南海保护与开发,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批复海南省海口市为第二批“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支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相关产业项目,重点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实施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从银行信贷、股权债券融资、保险服务和保障、多元化融资等方面加快推动海洋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
  在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生物种质库建设方面,自然资源部通过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大洋专项、海洋863专项等项目的支持,在海洋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资源保藏库。其中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建设的中国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MCCC)、海洋生物样品库、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和南海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是目前世界库藏量最大和种类数最多的深海微生物资源库,将为全国海洋微生物菌种资源的收保藏与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发展等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农业农村部每年投入一定资金支持南海渔业资源调查,摸清南海渔业资源情况,为养护和合理利用我国南海渔业资源提供参考。农业农村部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推动国家级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项目(青岛)进入实施阶段,将全面系统地开展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研究工作。但总体上,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种质保藏设施以及海洋生物技术研发平台仍是不足的,有必要建设面向南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种质库、建设海洋生物技术公共研发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好《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海南)海洋生物技术公共研发基地的可行性研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优化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海南省积极推进南海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项目尽快列入国家计划。
  二、关于把为保护物种所实施的生态修复及相关技术投入纳入建设资金的建议
  为做好南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各部委通过多种渠道投入资金开展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要求,科技部将原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和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等,提供持续支撑和引领。“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先后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我们在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时,积极支持将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纳入其中。2014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在西沙海域十余个岛礁及其周边海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查与评估,并探索开展了岛礁生态脆弱性评价;组织编制《南沙珊瑚礁保护与修复方案》,并在部分典型珊瑚礁生态系统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持续开展海南东海岸海草床、西沙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组织编制《西南中沙及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6年完成三大礁海洋站建设,2017年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三大礁观测监测能力建设;依托三大礁海洋站,启动南沙七岛礁珊瑚礁生态系统在线监测,实现观测和监测常规要素业务化运行。 
  农业农村部规划在海南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3个,已安排建设项目5个,国家投资1亿元。将海洋牧场纳入《“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先后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海洋重要生物资源养护与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和“人工海洋牧场高效利用配套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项目,成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有关研究所开展海洋牧场技术改进与标准化研究等。
  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开展“蓝色港湾”整治活动,2016年以来,支持海南省中央财政资金7.4亿元,在海口、陵水、乐东开展“蓝色港湾”整治活动,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提升了生态系统功能。
  为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提高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改革委近年来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水产种业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目前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农业农村部抓紧研究编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进一步提升水产种业能力,包括海洋渔业种业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南海生态环境系统调查与科技基础工程,继续开展南海海域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和业务化监测,掌握南海海洋环境、海洋生态和海洋资源本底状况,预测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南海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撑。继续支持海南省和南海海洋牧场建设,为海洋渔业生态修复及相关技术研究示范提供支持。继续加强水产种业能力建设,统筹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种质库建设问题。在专项资金使用分配上,将持续支持和配合。
  三、关于对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生物种质资源库所占用海域在管理上采取有关限制性措施的建议
  国家在海南省和南海先后批准建立了铜鼓岭、大洲岛、三亚珊瑚礁等3个海洋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2017年以来,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和“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查处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琼海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一批违法开发建设问题,严肃处理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农业农村部在南海创建了西沙群岛永乐环礁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西沙东岛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通过实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保护区管理。生态环境部积极指导海南省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动将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海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对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目录准入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十四五”南海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规划引领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加大国家层面的督察力度,将南海海域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内容纳入督察范围。同时,我们也将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生物种质资源库相关用地、用海保障与支持。
  感谢您对海洋生物科技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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