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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25号(资源环境类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6-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6-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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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祥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绿色中国建设,进一步加强规管过度包装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如你们所言,我国过度包装问题仍比较严重,如何解决过度包装及其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是近年来我部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我部主要在强化法律对过度包装的约束、研究制定综合性治理方案、试点探索包装污染治理模式、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对过度包装的约束。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已于2019年6月5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此次修订进一步强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体废物管理原则,对防止过度包装、包装物强制回收、鼓励采用可重复使用和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引导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等提出专门要求;推动研究制定强制回收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推动出台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的经济政策。

  二是研究制定塑料污染综合性治理方案。塑料包装问题目前更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深化改革任务,由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牵头。目前,我们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综合性方案,拟报国务院印发实施。方案将过度包装作为重点问题,尤其是将快递、外卖业作为整治过度包装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具体要求。你们关于完善法规和处罚机制、加强包装废料的回收和再用、加强巡查和监督等建议,已经在方案中有所体现。关于加征环保税的建议,我们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对税收政策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税源规模较小,税收调节意义不大,且应税产品缺乏明确标准,目前对一次性塑料制品征税较难实施,暂未采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三是试点探索包装污染治理模式。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部组织确定了广东省深圳市等11个城市和河北雄安新区等5个特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我们将选择典型城市探索包装污染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包装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置量。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近年来,我部通过“六五”环境日、例行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利用“双微”公众号和环境报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包装废物源头减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把包装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解决包装污染问题,一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改和发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法律实施工作;二是尽快完成综合性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发布,组织好方案实施;三是依托“无废城市”试点探索包装污染治理模式;四是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中国”建设。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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