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6号(农业水利类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转变河道治理重点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道综合治理是水环境治理的一项关键工程,是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要求治水要有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实现治水思路的转变。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靶向源头防治,着力实施治污清源
整治重点行业。针对重点行业污染防控,2018年,我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制定长江经济带“三磷”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一公示造纸、氮肥、焦化、制革、印染、原料药制造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将排查发现的3233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反馈有关地方,促动企业实行改造提升。强化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已推动建成2364家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354家。
试点溯源控污。2019年2月,我部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即: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排污口名录;了解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掌握污染物排放量;在监测基础上,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厘清责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目前试点排查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入河排污口台账,正在进行进一步分类核查统计。
二、立足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环境治理
加快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当前部分地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不健全,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等问题。为解决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置问题,完善排水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了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长效机制等内容,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加强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水利部牵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我部将河(湖)长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各地全面落实。2018年组织对20个省(区)开展了督察“回头看”,在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均将地方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纳入了督察范畴和督察反馈意见,对其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强化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推动各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切实落实好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统筹城乡并治,全面打响攻坚战役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部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进一步明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措施。2018年5月,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排查。2019年5月,我部又组织开展了2019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工作,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以长江经济带城市为重点,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现场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全国259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数量1807个,消除比例为72.1%。其中,长江经济带98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数量1048个,消除比例达到了74.4%。通过专项行动,我们加快补齐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有力促进了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两治”目标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指导各地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水平。2019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编制完成《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清淤疏浚、生态净化等手段,有效去除污染物,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该意见拟于近期印发。
四、坚持科学整治,努力恢复河道生态
规划引领生态治理。水利部先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等一批规划,并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已累计治理中小河流长度达8万余公里,既发挥了防洪减灾效益,也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水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人居环境。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利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地方合理确定河流治理标准、采取生态治理措施、维持河道自然形态。
破除顽疾恢复生态。河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水体环境治理,还需要统筹岸上水体系统性实施整治,实现水生植物、动物河岸水景协调,构建河道可持续的生态健康系统。为加强河岸治理,水利部结合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顽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16年以来全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505万亩,新增节水能力59.4亿立方米,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30%以上,促进了农业节水减排,有效保护和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为维护特殊时期河湖生态平衡,我部连续三年印发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通知,指导有关地方加密监测、强化措施,有效防控重点湖库蓝藻水华大面积暴发,系统保障水生态环境稳定。
您的提案对我们转变河道治理重点,高水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借助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追根溯源,固本强基。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快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是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指导各地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重点,重点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补齐短板,抓好控源截污工作。
三是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监督。继续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纳入统筹强化监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四是加强河流水系系统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的综合整治,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强化河湖管护,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