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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2号(农业水利类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7-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7-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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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行政府统一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了人畜饮水、防病改水等项目。特别是2000年以来,实施了一系列农村供水工程项目,截至2018年年底,共建成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服务人口达到9.4亿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从2005年的38%、36%提升至86%、81%。

  水源保护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首要环节,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2017年,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落实地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加快建设“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我部已推动各地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水源管理框架体系,按年度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基础情况抽查工作。2018年,共抽查农村水源地40419个,覆盖全国2202个区县、19747个乡镇和39056个农村,供水服务总人口3.54亿。从日常管理来看,调查的4万余处农村集中式水源地,有六成属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九成由村委会、区县或乡镇水务部门管理,水源日常管理普遍基础薄弱、人员短缺。

  目前,我部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推动建立水源-水厂-水龙头全链条管理制度,开展城乡供水信息建档立卡工作,查清全国城乡供水信息“一本账”,全面掌握城乡水源地保护、供水工程建设、城乡供水运行管理和服务状况、供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等基本情况,并逐步开展城乡供水体系动态管理。

  二、关于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宣传

  为增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意识,十八大以来,我部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持续开展“关注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主题调研采访活动,拍摄完成《保护绿水青山留住金山银山——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微电影,向农村地区播放宣传农村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相关技术;水利部先后编印了《农村饮水安全知识读本》《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挂图》等材料,组织开展培训工作。2018年11月,我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微信微博等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提高群众饮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共同参与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三、关于规范“饮水优先”的准则

  2010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地对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可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划定保护范围,对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工业等污染防治均作出明确规定。《通知》印发以来,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水源安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参照《指南》开展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保护范围内污染防治,降低环境风险,保障饮水安全。

  四、关于对分散式水源提档升级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利部联合相关部门正在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提升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加大工程建设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解决80万以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全面解决。指导督促各地采取水源置换、水质净化处理和易地搬迁等措施,加快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综合措施,解决水量不足问题。

  二是推动建立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并建立财政补助机制。对供水成本较高、老少边穷等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工程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2019年,财政部、水利部已安排14.5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推动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取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

  三是统筹谋划“十四五”农村供水发展。由于我国国情、水情和区域性差异,农村供水保障是一项长期任务。水利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村庄总体规划,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早期老旧工程,梯次推进村庄供水发展,深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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