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4号(资源环境类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万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污水处理机制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村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任务予以大力推进。
一、关于农村污水治理规划
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规划引领,统筹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推动各地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我部组织起草《全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目前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和相关单位意见。
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的有效衔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排放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措施衔接。中央农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鼓励厕所粪污就地资源化和利用,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关系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选择,关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为引导各地合理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污水处理排放监管,我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
为科学务实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我部在安徽巢湖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指导各地坚持走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污水治理路子,选择适宜治理技术和模式、统筹推进改厕工作、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等。2019年3—5月,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部直属单位,对天津、河北、黑龙江、浙江、广西、湖南、新疆等22个省(区、市)的66个地市89个县39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调研,系统总结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模式,推广典型地区经验做法,指导各地选择适用技术工艺。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农村污水户用处理适宜技术、村组处理适宜技术,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
二、关于农村纳污坑塘生态治理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的具体要求,我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村地区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明确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鼓励优先采用水体净化措施,通过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河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采用生态净化手段,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2019—2020年,我部以摸情况、抓试点为重点,推动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建立名册台账。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治理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三、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建立
根据《环境保护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要求,我部指导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针对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统筹工作,推动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
四、关于农村环保宣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加强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力度。
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发布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多形式、高规格的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协调中央媒体及其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通过在农民日报和农村工作通讯开设专栏、编发简报(专报)、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等方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和工作成效。为指导地方生态环境系统制修订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我部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解读材料,就其背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介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全国各地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的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针对已开展改厕行动的村庄优先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充分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并将厕所粪污处理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推动各省(区、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指导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评估等。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完善长效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管护或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