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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9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9-03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9-0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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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学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区土壤质量管理水平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您深入分析了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提升农区土壤质量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关于执行和完善农区土壤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高度重视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标准和政策。在法规建设上,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原环境保护部、原农业部联合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在标准制定上,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联合原农业部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发布《稻米镉控制 田间生产技术规范》《耕地治理效果评估准则》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全面加强与规范耕地土壤环境安全管理。在政策指引上,我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农业农村部印发《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安全利用和综合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土壤污染防治法顺利实施。

  二、关于加快建设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工作。一是完成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多次召开平台建设研讨会,召开部门协调会,编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基本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年12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共同举办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上线启动仪式。二是推进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2019年6月,11个部门共同签订了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协议,部门间数据共享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类别划分等数据纳入平台,并依法公开,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

  三、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将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植入农业产业链的保障,是发展绿色农业、质量农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政策指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出台《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畅通农业生产性服务供需对接。二是加快技术集成创新推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重点环节,推动绿色投入品、农机农艺融合等领域自主创新,集成“全环节”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科研支撑。成立了国家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协同创新联盟,聚集优势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开展产学研企联合攻关,形成技术措施、工作措施、工程措施和政策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模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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