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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00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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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昆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入海流域(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84年就已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后进行了3次修改,夯实了法治基础。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你们提出的加大对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做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我部和有关部门一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包括南流江流域在内的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南流江流域三个地市综合治理资金支持力度

  (一)持续加大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补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环保专项资金43.98亿元,支持包括南流江流域在内的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谋划“十三五”环境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省(区、市)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确定项目,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后,各省(区、市)统筹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予以支持。目前,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项目已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财政部,加大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二)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家积极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初步建立了多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一是通过转移支付实施纵向生态补偿。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的生态权重,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相关地区直接补偿。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广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724.22亿元,同比增加11.3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2.82亿元,同比增加3.16%,由省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二是支持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财政部牵头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先后推动九洲江、东江等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工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构建南流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水利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广西制定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实施方案,明确了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中小河流治理等目标任务。“十三五”以来,安排南流江治理投资计划1.9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9亿元;安排小流域治理投资254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将南流江流域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纳入针对广西的考核指标,完成南流江及其支流水功能区划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在南流江流域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开展巡河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批复钦州市、北海市南流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正在审查玉林市南流江干流(博白段)河道采砂规划。下一步,水利部将协同有关部门,结合现有水利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南流江流域保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各地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进一步加大南流江水资源保护、管理和河湖空间管控力度。

  (四)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下简称新增限额)实行分级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限额由国务院批准下达,省以下地方政府新增限额由省级政府批准下达。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下达广西新增限额896亿元,同比增长 35.1%。玉林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可以按程序向自治区政府申请债券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大对养殖场生态化建设等资金投入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选择部分省市县推进整建制治理,重点支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的第三方处理主体相关设施建设,以及规模化养殖场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改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等,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同时,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规模化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能力,支持包括广西南流江流域在内的各地建立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关于将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列入中央水利项目投资计划

  目前,水利部已将龙云灌区工程纳入《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该项目可研报告由自治区审批。目前,《龙云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水利部水规总院开展了技术审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设计单位正抓紧对规划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同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自治区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商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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