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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589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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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潮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引滦水源地水质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引滦工程是京津冀地区重要供水保障工程,自建成通水至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前,是天津市唯一的城市供水水源。潘家口水库与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作为引滦工程水源地,其水生态环境质量对于保障天津市供水水质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将潘大水库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指导和支持河北省、天津市不断加强引滦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天津市供水水质安全,服务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关于建立引滦水源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制定滦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

  关于建立引滦水源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天津市、河北省等七省(区、市)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动协作”原则,定期研究包括滦河流域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区域流域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同时,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等作用。要与各省(区、市)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强化流域规划约束,切实加强对湖长制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下一步,我部将发挥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等作用,持续推进引滦水源保护工作。

  关于制定滦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等,指导包括滦河流域在内的京津冀地区,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河北省制定并实施《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潘家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20)》《武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20)》等。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快统筹解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在“十四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中,以流域推动、区域落实为原则,科学明确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作为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行动方案和依据。

  二、关于尽快划定保护区

  依法依规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手段。天津市在直接取水的于桥水库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于保护于桥水库水质、保障天津市用水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承德市潘家口水库、唐山市大黑汀水库位于引滦工程上游,分别距离于桥水库84公里和54公里。因潘大水库范围内无取水工程,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发改地区〔2007〕2798号)中“饮用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地下水、水库、湖泊、河道等,其范围根据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划定”的定义,潘大水库非天津市及河北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近年来,河北省持续开展潘大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引滦入津水环境质量。针对潘大水库水质污染问题,河北省制定实施《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方案》,共清理网箱约8万个、库鱼1.73亿斤。清理后水库水质逐步好转,整体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我部将协调发挥协作小组作用,指导督促河北省严格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加大潘大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使黎河桥等出省断面稳定达到水功能区要求,确保“引滦入津”水质安全,促进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关于研究制定上下游资金补偿办法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年,我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地方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我部和财政部等部门推动下,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起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及津冀两省(市)共设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5亿元,用于加强引滦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2018年下半年以来,津冀两省(市)就引滦入津上下游第二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事宜进行了多轮协商。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指导和推动两省(市)尽快签署第二期协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安排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促进滦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关于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天津市、河北省,围绕引滦入津水源保护,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攻关工作,包括推动开展潘大水库底泥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大黑汀水库网箱拆除后水体及底泥对引滦水质的影响研究、藻华形成及流域水污染排放清单、大黑汀水库富营养化、引滦流域污染源解析与富营养化成因分析、于桥水库前置库水质净化技术研究、于桥水库多系列水生植物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等。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科研力度和投入,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共同为滦河流域污染防治、抑制藻类异常繁殖提供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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