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安玲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减税降费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减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立健全排污单位出水超标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常态化、动态化监管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乃至污水处理产业健康发展都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吸收。
一、关于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一)法律法规明确了排污单位的达标排放责任。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还是向污水管网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应当达标排放。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工业废水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并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二)完善超标排放责任追究机制。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停产整治,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同时,对于污水处理厂与接管排水企业之间、污水处理厂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约定进水水质水量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发生进水超标等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形时,污水处理厂可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
(三)保障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推动难处理的工业废水退出市政污水系统。2019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我部和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排水(城管)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四)维护污水处理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2019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的制定、适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精准性。
二、关于加强对排污点源企业常态化、动态化监管
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近年来,我部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强化环境监管。
(一)通过自动监控手段严密监管废水排放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我部组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积极推动对废水排放重点行业全面加强自动监控管理。目前,全国自动监控已覆盖9228家废水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和4225家污水处理厂,联网体系运转良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托自动监控手段,有效地遏制了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公开曝光严重超标的涉水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我部根据全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统计情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排放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2018年累计通报排放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436家次。2018年平均每季度出现严重超标的污水处理厂60家,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数的1.5%,反映仅极少数污水处理厂出现严重超标问题。针对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限制生产、关停等措施。通过严重超标名单通报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创造条件,为污水处理行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按照打好碧水保卫战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抓好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继续推动出台和完善废水排放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逐步强化依证执法;依法处罚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遏制上游工业废水的违法排放,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创造条件。二是从奖优罚劣的角度,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继续强化监管措施,对极少数严重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坚决依法处罚,督促污水处理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治理工艺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建立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推动落实我部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污水处理厂在守法排放的前提下运营,实现整个行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