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701号建议的答复
吉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松滋市洈水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洈水是洞庭湖四口水系松西河的支流,位于湖北省松滋市西南部,加强洈水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十分必要。
一、关于支持洈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诚如您所言,洈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对于促进松滋市水环境质量改善非常重要。我们高度重视洈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2014年9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将洈水水库纳入规划清单。二是2018年12月,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综合治理规划》),将包括松滋市在内的四口水系地区划为供水安全保障重点治理区,规划了四口水系综合整治、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任务。三是为确保《综合治理规划》落地见效,我们指导湖北省编制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湖北)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7月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地方因地制宜加强洈水流域综合治理,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洈水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
“十三五”以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洈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近32亿元,用于支持湖北省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良好水体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二是安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1.57亿元,用于支持松滋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三是2016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项目储备库建设的相关通知和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省(区、市)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切块下达地方后,由各省(区、市)对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统筹予以支持。建议湖北省充分利用好上述资金渠道,开展洈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申请纳入中央储备库。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湖北省及荆州市等有关地方完善中央储备库建设,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并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洈水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