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774号建议的答复
刘德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岳阳市松阳湖存量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松阳湖水环境质量较差,现状为劣V类水质,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您经过专题调研,对松阳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成因、污染因子及污染危害进行了系统分析,梳理了近年来岳阳市和云溪区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对松阳湖流域污染的整治成效和难点,所提及的松阳湖历史污染成因复杂、存量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资金技术不足等问题亟需重视和解决,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关于松阳湖存量污染治理的建议,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着力解决好整治目标与规划问题
我部非常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按流域系统推进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保护。松阳湖地处长江中下游段,松阳湖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为系统推进含松阳湖流域在内的长江保护修复工作,2017年与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通过科学规划、集中攻坚深入推动长江大保护。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指导湖南省强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聚焦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督促湖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尽快明确松阳湖生态环境治理目标,持续推进松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二、关于着力解决好整治技术和投资规模问题
我部非常注重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科技帮扶。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我部制定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科技联合攻关,并已经把岳阳市纳入到了长江经济带驻点跟踪研究城市,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和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五家优势科研单位组建了岳阳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编制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岳阳市驻点跟踪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将“重污染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方案研究”列为重点任务,主要针对松阳湖、东风湖、南湖、华容东湖等重污染湖泊,研究污染源头控制-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内源污染释放阻断的全过程污染防控技术体系,集成重污染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方案,为岳阳市重污染湖泊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施策提供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协调岳阳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尽快与岳阳市云溪区开展对接,完善细化松阳湖综合治理方案。
三、关于着力解决好整治主体和责任问题
我部非常赞同您提出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已经明确了企业的治污主体责任。另外,目前我部及其他部门正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的《长江保护法》,主要内容涵盖流域管理体制、流域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修复、流域资源开发利用、流域执法监督与综合管理、流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等诸多方面,将为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丰富的法律依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做好《长江保护法》的制定工作,并就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建言献策,促成其早日颁布实施,以强化松阳湖历史污染和存量整治问题的法律依据,并督促湖南省人民政府尽快落实松阳湖历史存量污染治理责任主体。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31日